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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出台办法 每年千万资金奖励技术创新

2014-03-13 苍南新闻网
[导读]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近日,苍南县出台了《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鼓励技术创新。
    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近日,苍南县出台了《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引导资金,鼓励技术创新。

    支持平台建设,企业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按合作经费的15%给予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按园区等级进行专项奖补,最高额度100万元;设立科技孵化企业种子资金,鼓励引导在孵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企业融资,分别对小微和其它创新(科技)型企业的科技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40%进行科技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对利息总额的50%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按保费的30%进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

    支持企业科研,企业当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档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支持先进评选,进行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特色农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创新人物、突出贡献科技特派员评选,最高奖项10万元。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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