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天的等待,1月26日记者拿到“苍南三医坐收床位费事件”的调查结果:1月23日,苍南县卫生局党委会已作出决定,免去苍南三医输液室护士长职务,对财务科科长予以警告,对该院院长予以诫勉谈话。对违规收取的3万余元进行清退,不能清退的则予以没收。
但这份调查诸多细节未公布,引发市民监督团诸多疑问,1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苍南县卫生局调查采访。
双重违规收取3万余元床位费
苍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苍南县卫生局发给苍南县县长专线的《关于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违规收取急诊观察床位费后续处理意见的报告》。
该《报告》写明,自2013年5月1日起,苍南县三医在每日17时至次日8时期间向未提供床位服务的患者收取“急诊观察床位费”19元/人,该服务费由财务科收费室直接收取。在实施该项收费项目时,该院没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没有在收费大厅和输液室进行公示,同时,财务科收费室没有在收取“急诊观察床位费”时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后确定,自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1月16日期间,该院没有对这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输液室没有履行核对患者实际使用床位的具体情况,财务科没有履行监督医疗服务收费的职责,未能发现“急诊观察床位费”收费异常情况。在此期间,该院向未提供床位服务的患者收取“急诊观察床位费”1786人次共计33915元。
记者从苍南县发改局了解到,该局曾于2013年9月26日下发了《关于县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通知》,明确2013年12月1日起将“急诊观察床位费”从19元调整为17元。但当1月20日记者走访该院时,该院财务科科长解释称,因县财政补助没有到位,医院只得继续按照19元标准收取。此项违规收费,共计多收4028元。也就是说,即便所有缴纳费用的患者都使用到了床位,该院仍存在违规。
调查细节未公布
苍南卫生局拒绝回应
在《报告》的最后一段中写明,对违规收取的3万余元进行清退,不能清退的则予以没收。没有关于清退的环节、依据以及负责清退的单位。昨日下午,记者通过苍南三医财务科科长了解到,目前院方没有接到清退的通知,对如何办理清退不知情。
苍南县卫生局是怎样进行调查的?责任人又是如何认定?违规金额33915元是如何算出的?如何得知患者有无使用过床位?若要清退,是否已有一份清退名单?哪个单位负责清退?又需哪些凭据?1月26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再次来到苍南县卫生局。该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章曙明不在办公室且无法取得联系。该局纪委书记陈雪鹏表示,她没有参与调查,对此事细节不知情。而该局办公室主任罗成锹也称自己不知情,并称局长杨昌栈下乡慰问去了,随后记者连日来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系杨局长,直到今天上午,杨局长才在电话中明确拒绝回应,也拒绝记者当面采访的请求。
结果虽出,但其中的疑问由谁来解答?当市民维护自身权利时,却重重受阻,又是为哪般?
苍南发文
规范公立医院收费
苍南县发改局副局长刘平介绍,在此次事件后,县发改局已对苍南四所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以及中医院下达了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这份于1月24日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四大公立医院的规范收费通知,通知上写明:(苍南县)各大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刘平说,此次苍南三医床位费收取事件完全属于违规收费和超标收费,这样的行为必须严肃对待,以后该局将加强对各大医院医疗服务费用收费的监管。
声音
为什么护士长处罚最重?
市民监督团单建文
作为医院输液室的护士长,她没有决策权,只能服从院方的安排,但她却被免职——得到了最重的处罚。如果没有领导授权,她没那么大的胆子乱收费。在我看来,主要的决策者院方或者是院分管领导才应该担起主要责任。
为什么护士长被免职,财务科长次之,只被警告,院长则是最轻的处罚。
我想问:这个调查过程是怎样的,相关部门敢公开吗?为什么护士长最重的处罚?调查结果不出来,真的不能服众。
清退不公开,难道还要做文章?
市政协委员欧阳后增
虽说调查出了结果,但是清退的细节为何没有公布?违规的3万元到底应该退给谁?如果当时我使用了床位,却拿着票据称自己没有使用过床位,这钱是退还是不退?若是真心要清退这笔费用,可以采用登报等方式公开进行,这样藏着掖着,不知里面有什么文章?另外,苍南县发改局应对违规收费进行罚款,不要停留于表面的文章,要让市民真正感受到自身权利受到保护。
都说民生无小事,在禽流感当前、数以千计的市民利益受到损害时,这个卫生局长还能如此淡定地下乡慰问,真的“佩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