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总的思考是:本着“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分区域”的理念,按照“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地立制、分标施保”的原则和要求,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儿童生存与发展需要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全面安排和设计儿童福利制度。
所谓“适度普惠型”,是指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儿童的普惠福利制度。“分层次”,是将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四个层次。“分类型”,是将各层次儿童予以类型区分,孤儿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2类;困境儿童分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3类;困境家庭儿童分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4类。“分区域”,是指全国划分为东、中、西部,因地制宜制定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儿童补贴制度。“分标准”,是指对不同类型的儿童,分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
根据各“分标准”定义,结合我县实际,县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县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的60%确定,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此外,对重残(二级以上残疾)、患重病(包括白血病、自闭症、先天性心脏病、脑瘫等重大疾病)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按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60%确定(已享受低保的补差额),确定了我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父母重残(二级以上残疾)、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改嫁、离家出走等实际无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困境家庭儿童,保障标准按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60%确定。其他低保家庭儿童保障标准按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50%确定(已享受低保的补差额)。对二级以上残疾儿童的家庭,每家庭每月补助护理补贴100元。
另悉,县财政对孤残儿童和生活困难儿童给予助学帮扶,就读幼儿园期间给予每人每年800元助学补助,就读小学、初中期间给予每人每年750元营养餐补助,就读高中(职高)期间免收学费并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补助。并将孤儿、困境儿童及低保家庭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其个人缴费由财政负担;对孤儿、困境儿童及低保家庭儿童在社会医疗救助政策上给予倾斜。(记者 王姿 通讯员 陈圣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