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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环保限行路段将扩大 3.5万辆车赶紧来领“环标”

2014-01-08 苍南新闻网
    记者近日从县环保局获悉,截止目前我县机动车保有量共118835辆,其中已领取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83458辆,尚有3.5万多辆机动车尚未领取,发放率为70.2%。

    6日上午,记者在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4楼的环保窗口前看到,前来领环保标志的车主络绎不绝,车主只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电脑核对录入后打印即可,时间仅需两三分钟。

    据县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林益民介绍,除了在县行政审批中心、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设有窗口领取环保标志外,市民也可到县环保局其他派出机构进行领取。目前环保标志的领取暂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之后苍南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苍南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龙港分站)和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个检测点投入运行后,车辆需通过检测后发放,届时将收取一定的检测费用。

    据了解,县城玉苍路已于元旦起限制通行车辆为“黄标车”和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据介绍,在玉苍路实行对黄标和无标机动车的限行,主要是希望能借此起到示范作用,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从近几日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对于少数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主,执勤交警对车主进行警示,同时示意车辆绕行。而该路段对环保标志的检查也将逐渐常规化,如条件成熟,还有可能在我县其他路段实行对无“绿标”车辆的限行。

    按照《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取得但未放置环保标志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可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交警部门提醒已领到绿色环保标志的车主,要将标志贴在汽车右上角的挡风玻璃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拦车检查。(记者 李静静)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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