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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山女子醉驾耍泼警局 获刑5月罚金1万

2013-12-18 苍南新闻网
    龙港网讯:11月25日报道的黄某醉驾大闹交警队一案昨日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醉驾女子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获刑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11月22日晚,被告人黄某醉酒后驾车从宜山镇环城南路驶往珠东村方向,途经环城南路404号前时,撞到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大众轿车,其后黄某继续往珠东村方向行驶。约莫开了5分钟,黄某来到宜山镇十八都酒店前,感觉疲劳并驶入酒店停车场,不料又撞到停车场内一辆奥迪轿车。赶到现场的民警发现黄某情绪异常,怀疑酒驾,要求黄某配合做酒精测试,黄某拒绝配合。民警便将黄某带回交警队做进一步调查,不料黄某情绪愈发激动,拒不配合调查,还对办案人员不断辱骂拉扯,脚踹办公桌椅,破坏醒酒室监控设备。经事故责任认定,两起事故均由黄某负全责,且其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2.52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截止目前,后一起事故的民事部分未调解。(惟翋)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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