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凌晨3时45分许,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高某报案,称其在灵溪镇求知东路的某宾馆一楼吧台房间内值班时被房客林某猥亵。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将嫌疑人林某带回派出所。
经了解,现年50岁的林某家住温州市区,近日到灵溪镇洽谈生意。经查,12月8日3时许,林某从酒吧返回住宿的宾馆时,见宾馆的女老板高某独自一人在吧台内的房间里值班。林某上前摇摇高某的手,见她在熟睡,没有反应,在酒精的刺激下,便萌发邪念。于是他就伸手到被子里去摸高某大腿和阴部。高某被惊醒后,抓住林某大声呵斥并报警。
林某被抓后,酒也醒了,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感到羞愧。(通讯员 罗成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