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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营虚假宣传 工商处以万元罚款

2013-11-25 苍南新闻网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络经营者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经营状况等进行虚假和夸大宣传从而误导消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苍南县工商局就查获一起利用网络伪造销售记录和客户好评的虚假宣传案,引起了广大网络经营者关注。

    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网络监管巡查中发现,我县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其阿里巴巴网店上经营定做各种车贴标牌,交易记录显示7854个,客户评价均是好评,交易时间集中而且短时间内达成交易,存在虚假宣传嫌疑。经查实,该公司成立于今年7月份,经营制作金属制品,为短时间内提升阿里巴巴网店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委托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多个账户虚假制造交易和客户好评。

    执法人员对网页上虚构的交易记录和客户好评情况进行了数据保存,通过现场核实,查看该公司账目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确定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其行为扰乱正常网络市场秩序,破坏同业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该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整改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李甫畅 华志)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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