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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付出沉重代价为2元赔27万

2013-11-20 温州日报
[导读]为2元钱车费,谭某与三轮车工张某起了争执,将张某打伤,最终谭某不仅要赔偿27万元医疗费,还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为2元钱车费,谭某与三轮车工张某起了争执,将张某打伤,最终谭某不仅要赔偿27万元医疗费,还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谭某31岁,安徽阜阳人,现住瑞安市区,以打散工为生。11月12日凌晨2时许,谭某与好友聚会散场后,叫了一辆三轮车回家。下车时,车夫说要8元车费,谭某没零钱,一起坐车的朋友拿出10元让车夫找。正当车夫拿起钱包准备找钱时,谭某开始谩骂:“平时都是6元,这次怎么收8元?”朋友劝谭某别这样,但谭某酒喝多了不听劝,他将张某从车上拉下来,对他拳打脚踢,还打伤了他的眼睛。后谭某见张某倒地动弹不得,匆匆逃离了现场。

    张某倒地许久方才苏醒过来,家属赶来后,向安阳派出所报了案。警方通过数日调查,确定了谭某的身份。11月15日,谭某主动投案自首。经鉴定,张某眼睛受伤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一只眼睛失明,经双方协商,谭某于15日当天向张某赔偿了27万元。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谭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随后被瑞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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