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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外遇后再找小四 小三和原配联手逆袭

2013-11-04 都市快报

近日,温州苍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重婚罪案。

两个女人,原本还想争夺一下“妻子”的名分,却发现男人早就进了第三个女人的家门。

女人们愤怒了,联手把“共同的丈夫”送上法庭,一人起诉,一人作证。

出门躲债的男人 又结一次婚

1983年,经人介绍,戴某在老家苍南金乡和郑女士相恋,依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两人生育了一儿一女。

2006年,因为做生意亏本,躲债的戴某去了杭州,从此夫妻两人没了联系。

六七年之后,一位王女士找到郑女士,说戴某和她在杭州过了,请求郑女士离婚。

原来在戴某出门躲债的那年3月,认识了王女士,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1年,两人拍了婚纱照,按农村习俗在王女士老家举行了婚礼。

王女士要求与戴某办理结婚登记时,戴某以种种理由拒绝,这才扯出了实情。

王女士觉得很冤,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二奶”。

原配和“二奶” 诉苦诉成朋友

王女士还没来得及处理好“身份”问题,她惊讶地发现,戴某其实早就有了“小三”。

今年年初,王女士发现戴某还在经营着第三个“家”,与一名女子共同生活在某出租房内,在戴某的手机里,有大量与该女子的照片。

王女士苦口婆心地劝,甚至割腕自杀,戴某无动于衷。

从协商办理离婚协议到彼此诉苦,王女士和郑女士居然成了朋友,两人联合以重婚罪起诉了“共同的丈夫”。

法院认为,戴某与郑女士的婚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发《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生育二名子女,属事实婚姻,其婚姻效力受法律保护。戴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王女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苍南法院一审判处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这起重婚闹剧画上句号。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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