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9月29日讯:苍南某医院门诊收费员周某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20万余元。近日,周某被苍南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周某,原系苍南某医院财务科收费员,负责门诊收费。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之间,周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其经手的医院病患检查项目记录,伪造虚假退费,共骗取公款达201758.2元。案发后,周某退出全部赃款。
经审理,法院认为周某身为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已全部退出赃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认为,本案被告人步入歧途固然是因为自身的利欲熏心,但是,医院内部管理漏洞也是一大诱因。被告人供述的“每次上班都有做虚假收费”、“医院财务部门对这个把关不严,对我们上交的退费发票也没检查”等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