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6月26日,县公安局从一群众举报信中获知有人故意伪造“耳膜穿孔”,导致黄某被诬告陷害入狱,便着手重新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李某、黄某某、郑某、陈某等人涉嫌伪造“耳膜穿孔”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
在庭审现场,出庭检察员出示了新的证据材料,四位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法庭认为,被告人李某、黄某某、郑某、陈某无视国法,结伙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作虚假告发,致使他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还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环了司法机关的威信,造成错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诬告陷害罪。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诬告陷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黄某某、郑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一年二个月、一年。
隔日,县法院又对原审被告人黄某进行再审。最终,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当庭宣判黄某无罪,撤销原判决,并告知其在再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惟翋 林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