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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冤案受害人被关八个月 污点证人曝光伪证内幕

2013-08-14 温州网

   

出狱后的黄贤泮神情有点恍惚

   浙江在线8月14日讯:今年6月7日,黄贤泮被温州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1个月,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按原判决书表述,这场“故意伤害”,源起一场债务纠纷,黄贤泮被控在和黄某争执推扯中,导致对方“耳膜穿孔”。

  然而,十几天后的一封举报信,却让这起已判决的案件,变成了一场情节颇为诡异的诬告陷害案。

  这封举报信称,有人故意伪造“耳膜穿孔”,导致黄贤泮被诬告陷害入狱。

  昨天,苍南当地通报了这起诬告陷害案调查进展,称苍南警方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重新核查,发现该案确实另有隐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蹊跷“左耳穿孔”让他身陷囹圄

  事情还要从去年10月3日,黄贤泮和黄某相遇说起。

  上述判决书提及,当天下午3点多,黄贤泮到苍南县钱库镇永新南路58号黄某经营的皮鞋店,以之前黄某曾同意替其哥哥归还借款为由,向黄某要债。

  “因黄某拒绝替其哥哥还债,双方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扯,期间,黄贤泮将黄某左耳打伤。经法医鉴定:黄某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损伤程度为轻伤。”

  10月31日,黄贤泮被苍南警方刑事拘留;11月15日,黄贤泮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6月7日,他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实际上,对于上述说法,黄贤泮及其家属从一开始就持有异议。

  他们之后向媒体罗列的疑点包括:事发后,黄贤泮曾和黄某都到位于钱库镇的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两人并无大碍。

  没想到,5天后(10月8日),黄某拿着位于龙港镇的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的检查报告,再次找到警方,说自己被打成“左耳穿孔”。

  对于黄某的伤势鉴定,黄贤泮一直觉得很奇怪,“我压根就没有打过她。”

  另外,他们对于目击证人及店内监控证据采集等,也都提出了质疑。

  有人举报背后存在诬告陷害

  黄家人的质疑,并未改变这起案子走完“公检法”程序,并最终得出上述判决。

  而这件事,直到今年6月26日,一个“深喉”人物的出现,才有了变局。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这个“深喉”人物,通过短信告诉黄贤泮的哥哥,自己是黄某的朋友,也是黄某伤势造假和诬告陷害黄贤泮过程的见证者和参与者之一。

  这人还在之后短信里,透露了黄某及其丈夫李某等人,如何伤势造假、诬告陷害黄贤泮的过程。

  “可能对方良心发现还是什么其他原因。”黄家人透露,在他们哀求下,这人最终还向公安机关投了案。

  事情真是这样么?

  按照苍南当地通报,苍南警方从一群众举报信中获知,黄某曾伙同其丈夫李甲、陈某和郑某伪造证据,陷害黄某,致使黄某被法院判刑。

  经专案组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李甲、黄某夫妇等人,涉嫌伪造“耳膜穿孔”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

  “李甲得知黄某被人殴打后,与陈某、郑某商议,由郑某动手,击打黄某左耳数下,造成黄某外伤性鼓膜穿孔。10月8日,黄某带着医院开具的病历到公安机关报案,李甲则召集当时在场的店员吴某和李乙谈话,教唆她们参与做伪证,提供证词。”

  经审讯,李甲和陈某对其结伙商量策划,将黄某人为弄成“耳膜穿孔”的轻伤后果,借机报复黄贤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甲和陈某随后被苍南警方刑事拘留。

  8个月后终于重获自由

  上述通报还提及,今年7月8日,黄某主动向警方投案,亦供认了其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当日被刑事拘留。

  警方立案后,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8月2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陈某和郑某(在逃)等人批准逮捕。现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接到举报后第二天,苍南县公安局就将上述情况通报苍南县人民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根据警方提供的材料,初步认定黄某的伤势涉嫌造假,有诬告陷害嫌疑,决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及时予以黄取保候审。

  上述知情人士称,6月30日,黄贤泮终于重获自由,此时距他之前被抓,已过去8个月。

  另外,苍南县政法部门对此案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对该案进行复查、督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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