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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男子自首称强暴女同事 当事女子称酒后乱性

2013-08-05 温州都市报

近日,一名男子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沙城派出所自首,说他强奸了女同事,请求警方处罚。民警调查后,却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

事情还得从头讲起。在开发区务工的重庆女子小丽(化名),跟有妇之夫李某发生情感纠葛,她心灰意冷之下,准备辞职回家。7月30日晚上,小丽和两名女性工友及男性工友小军(化名)到沙城中心街附近的一家大排档里喝酒。小丽借酒浇愁,结果喝高了,小军和工友扶着小丽回到工厂宿舍。安顿好小丽后,时间已经是次日凌晨4点左右。

宿舍是一幢四层楼房,小丽住在一楼,小军住在二楼。小军回到房间后,发现小丽的手机在自己兜里,就下楼把手机放在小丽的床头。而小丽躺在床上,要小军留下来陪她说会儿话。平时,小军和小丽就有些暧昧,这时在酒精的作用下,他跟小丽发生了关系,小丽也是半推半就。

小军回到房间没几分钟,小丽就给小军打电话,质问小军刚才做了什么事,还说他只有3条路可以走:一是把她掐死,二是给她3万元作为补偿,三是她报警告他强奸。

小军没料到,两人发生关系后小丽就翻了脸,一下子蒙了,思来想去只得到沙城派出所自首。

民警随即找到小丽核实情况,小丽后悔地说,她不应该吓唬小军。小丽说,当时自己心太乱,就讲了那些话,没想到小军那么胆小。最后,小丽还跟民警说,如果真把小军送进监狱,她就要去寻短见。

真相大白后,民警对两人予以批评教育。这正是:

酒后乱性找警察,投案自首求处罚;

当事女子说详情,后悔不该把他吓。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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