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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小区业主大会获社团法人资格 全国尚属首家

2013-03-09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温州网讯 昨天上午,鹿城区民政局宣布对“南塘5组团小区业主大会”准予登记,并举行社团法人资格授牌仪式。该局有关负责人称,小区业主大会获社团法人资格在全国尚属首家,这意味着民政部在温试点的民政综合改革发展试验区取得重大突破。

  南塘5组团小区于200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共有800多住户。昨天,该小区楼幢代表审议并通过业主大会章程草案,随后选举产生了首届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今后,业委会将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受鹿城区民政局委托,全国首家“小区联合自治”社团组织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负责业主大会的业务指导工作。该会会长蒋成富说,业主大会是社会管理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组织,尽管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但由于法律并未赋予其确切地位,在诉讼中因主体不合格而被驳回的案件屡见不鲜,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去年10月,民政部有关领导来温考察调研时,要求鹿城区民政局针对现状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随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1月,民政部、浙江省政府决定共建温州市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新形势下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骨干作用的新机制。

  去年下半年以来,鹿城区民政局多次邀请房管部门以及律师、资深物业管理专家等进行专题论证,决定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符合成立社团登记条件的小区业主大会准予社团登记,解决其民事主体地位。

  该局副局长黄坚靖说,小区业主大会具备法人资格后,可以开设银行账户,代表小区全体业主成为共有部分的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人。尤其是具备了诉讼主体资格,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如果该试点成功可行,今后有望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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