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有读者反映:“街头的交通劝导员看着行人横穿马路,既不劝也不导,流于形式。”按每月1万名学员报考驾驶员来粗略估算,这一措施从去年6月份推行至今,已有近十万名交通劝导员走上街头。
有交警认为,推行交通劝导员,是为提高新驾驶人的文明驾车素养,在当前交通陋习普遍存在的形势下,有其积极性,应该辩证看待。
9个月来十万劝导员陆续上街
去年6月1日,交警部门推出两项举措:参加驾考的学员在科目二(场内桩考)合格后报考科目三(实际道路)前,应在当地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参与一次不少于3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准驾车型为A1、A2、B1、B2)和校车驾驶人进行年度审验时,有违法记分记录的要先到辖区大队参加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主要以上路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的形式开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到全市任意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时,需要先参加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完毕后方可办理手续。
来自运管部门的统计,去年我市驾考理论报名人数约14万人,平均每月报名人数超过1万人。加上因有违法记分记录而被要求上路的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措施推行9个月来,我市约有十万名交通劝导员陆续走上街头。
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都未提及交通劝导员的规定。我市交警部门的实施依据,主要是去年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六个一”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到“六个一”的第五项为:“志愿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
能加强对交通安全行为的认知?
新规施行之初,就伴随着争议,持续至今。在市区,一些街头也可见到交通劝导员站在树荫下,玩手机、打电话、聊天,即便车辆发生拥堵或违法行为,也不见他们上前劝阻。市民吕先生认为形式大过内容,“不知道这些劝导员能否起到作用,但无论如何,交通环境的不理想,主要职责在管理部门。”更多的市民则认为,这一举措对学车族而言,增加了他们的时间成本,“很多人都要向单位请假去上路,挺折腾人的。”
但也有人对这一措施持赞同意见。瑞安一名网友曾发帖称:“早上在瑞安城区拱瑞山路和隆山路的交叉路口,看到一个交通劝导员,拿小黄旗子帮我劝走了一辆停在那里堵路的三轮车。”
市民李先生认为,交通劝导员中,确实有敷衍应付的,但也不乏积极参与者。“不可能要求十全十美,我觉得这事有利有弊,应该看成是全民参与公益的一次有效尝试。”
一名路面民警打了个比方:“打扫卫生就是清洁工的事情?如果市民少扔垃圾,或主动将废弃物扔到垃圾桶里,城市自然会美丽许多。”他称,“城市是大家的家园,交通环境的改善,也同样不止是交警的事情,需要众人携手参与。”
这名交警认为,温州驾驶人违法陋习较为普遍,从学车上路前这一源头上进行矫正,有其必要性,更是形势所需。
记者胡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