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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官员受贿46万受审 受贿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

2013-02-26 温州网–温州商报

  龙港网讯: 38岁副主任受贿46万元,日前,苍南法院公开审理了苍南农办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原副主任林某受贿一案。在过去受贿案件中,犯罪事件大多为领导干部临近退休时,而苍南法院梳理过去三年审结的33件受贿案件发现,此类犯罪年龄正趋向低龄化。

  38岁的林某被指控向负责指标审批的苍南县农办旧村改建科负责人和分管副主任打招呼,使龙港镇砖瓦村顺利拿到2008年、2009年度共计3.53亩村庄整治改建用地指标,从而收受了46万元贿赂。此案将择期进行判决,日前,苍南法院借机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近年来的受贿犯罪案件进行梳理。

  2010年至2012年,苍南法院共审结受贿犯罪33件,判处罪犯42人(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8件14人),涉案金额达504万元,人员主要集中在土管、城建、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

  据该院副院长韩安锦介绍,受贿犯罪普遍存在“59岁现象”,即领导干部在临近退休时犯罪,而近年来,出现不少39岁上下领导干部,甚至30岁左右的年轻人,在有所作为时却犯下错误,并且出现了更具隐蔽性、狡诈性的受贿方式,如搭“干股”、享受“分红”等。

  记者 戚祥浩 通讯员 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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