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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餐厅加收台费惹争议

2013-02-17 温州网–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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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获悉,今年春节假期,我市消费市场整体举报、申诉情况并不“热”,咨询投诉电话总量同比减少48个,降幅13.6%。不过,有关情人节的消费却出现了一定的“噪音杂音”,其中,餐厅借节日加收台费现象更是惹出诸多争议。

  餐饮烟酒消费

  投诉量下降

  据市工商局12315中心统计,长假期间共接电话333个,比去年春节减少48个。

  在消费投诉中,与往年相比投诉情况得到较大改善的是餐饮类及烟酒类消费。其中,餐饮、住宿消费投诉量为10件,同比下降23%,而烟酒、礼品消费则出现零投诉。相比之下,通讯、互联网类投诉量相比去年翻倍,达到13件。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运营商扣费不明、手机套餐业务收费标准不明确等。

  情人节加收台费

  到底合不合理

  由于春节长假和西方情人节撞车,长假最后两天出现了有关情人节的消费投诉、举报现象。记者发现,涉及情人节的消费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餐饮店借情人节为由设最低消费、台费等现象。

  一名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反映,其在永嘉瓯北某咖啡厅聚餐时,该店要求落座消费必须购买一瓶红酒,并要求收费168元。消费者问起缘由,被服务员告知这是情人节收取的台费。

  瑞安一名消费者投诉称,情人节在当地一家餐厅消费时,被告知当天最低消费要298元,而在其一行人落座消费至下午四点半时,服务员又提出如继续消费则需加收台费198元,理由也是因为情人节,这让该消费者甚为不解。

  记者通过微博、论坛及亲身体验也发现,情人节当日餐厅收取台费、最低消费现象非常普遍,部分网友甚至罗列了加收台费、最低消费的餐厅名单,并表示反感。据了解,目前商家设立的“最低消费”已被相关部门定性为不平等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如果不提供任何对应的服务,那么情人节商家要求加收台费就是一种巧立名目的收费行为,是不合理的。”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长陈朝霞告诉记者。消保部门表示,商家只有向消费者提供了某项产品或服务,才能收取一定的合理费用,而如果消费者支付了百多元的台费,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或必须购买红酒、巧克力作为台费,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商家一种不公平、不对等的强制消费行为。

  “消费者遇到商家这种行为需要进行抵制,并积极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而工商消保部门将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情况,立即进行取证调查。”陈朝霞表示。记者 杨昊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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