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网讯:伍某是个“财神”,不过这里的“财神”可是“碰瓷”团伙中的黑话,指的是扮演受伤路人一角,因能给团伙得利,故得名。
2月5日,伍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因上演“碰瓷”需要左手被打伤致骨折,且耽误最佳治疗时期,伍某到落网时被诊断为“左尺骨远端陈旧性骨折”,不能干稍重点的活,留下了后遗症。在瓯海看守所,伍某悔不当初:“宁愿饿死,也不做这种骗人害己的勾当。”
伍某是贵州人,今年25岁,在温无业。去年5月,伍某遇到老乡韦某。韦某出手阔绰,见伍某生活窘迫,说要带他发财,其实就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诈骗钱财。韦某让伍某扮演“财神”,得手后,分赃一千。伍某答应了。
为确保骗局不被识破,韦某等人在市区双屿某宾馆开了房间,用钢管猛打伍某的左手臂,造成真伤。
骨折次日,韦某带着伍某等4人来到瓯海潘桥。韦某驾车物色对象,伍某坐在同伙的自行车后座借机行事,另外两人则跟在后面充当“群众演员”。
见有辆三轮摩托车驶来,韦某故意放慢车速占着车道,迫使三轮摩托车改道超车。这时,自行车“不慎”被三轮摩托车撞到,伍某倒地。
随后,“群众演员”出场。一人将伍某扶起,另一人将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拦住,并“报警”。经检查,伍某左臂骨折,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赔偿了18000元。后来伍某忍受不了疼痛,在犯案五次后不干了。
像伍某这样的“财神”,韦某团伙中共有8个。后来一个“财神”到派出所自首,才让韦某团伙成员先后落网。
经永嘉警方查实,该团伙诈骗次数达26次,诈骗金额20余万元,作案目标以三轮摩托车为主,作案地点遍布温州、永康、金华等地。去年11月,以韦某为首的“碰瓷”诈骗团伙除伍某外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8年不等。去年12月,伍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上网追逃,1月14日伍某落网。
警方提醒,遇到交通事故应报警,将事故交予警方处理;“碰瓷”手段花样百出,驾驶员如怕麻烦不愿报警或违规驾驶不敢报警,会给“碰瓷党”可乘之机;遇到怀疑是“碰瓷”的事故,不要随意答应私了,应询问对方伤情部位及查看车辆碰撞部位,看是否存在合理性,并将疑点提供给警方。这正是:
碰瓷先断臂,害人又害己。
路遇苦肉计,报警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