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烧脱离的窗户掉入在一楼地下
图为消防官兵爬上2楼救火
图为消防官兵进入火场救援
龙网3月25日讯:2012年3月25日07时40 分,苍南县龙港镇码头街23号民房发生火灾。苍南县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龙港消防中队出动3车18人、龙港镇专职队消防队1车7人赶赴现场扑救。07时44分,龙港中队到达现场,迅速展开灭火战斗,火势仍然十分猛烈,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临近的房屋也会随时被引燃。8时28分,火势基本被控制。9时06分,火灾被彻底扑灭。
火灾发生后,镇领导、县公安消防局、城南办事处、县刑侦大队、镇安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成立了工作组赶往火灾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龙港镇已初步成立了善后工作领导小组。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5层砖混结构民房,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
目前,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