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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新规 村干部不能投标、承包本村项目

2011-11-08 金君 龙港网
[导读] 龙网11月8日讯: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新修订的《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现已出台。《规则》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了清晰界定,指出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级财务预算决算、一事一议等7种类型为村级重大事项,明确规定实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和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党务、财务和村务公开制度等等,明确要求村级财务支出需要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
    龙网11月8日讯: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新修订的《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现已出台。《规则》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了清晰界定,指出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级财务预算决算、一事一议等7种类型为村级重大事项,明确规定实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和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党务、财务和村务公开制度等等,明确要求村级财务支出需要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与此同时还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作和项目的投标、承包。
责任编辑:huangxia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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