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网11月4日讯:11月2日,苍南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苍南县海鑫海参养殖有限公司承担的《刺参繁育及养殖技术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副县长邵潘峰和专家组在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后形成如下意见:1、材料齐全,数据翔实,符合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验收要求。 2.项目实施单位从2010年9月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苍南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内建设2000立方米水体刺参繁殖基地一座,包括实验室、管理房等配套设施,在浙江省首次成功培育幼参200万头;另外建设刺参浅海吊笼养殖示范基地2个,年可养殖刺参30万头。项目总投资468.70万元,项目的建成,填补浙江省刺参苗种的空白,可直接为广大刺参养殖户提供优质苗种,同时刺参养殖示范推广已带动苍南及周边地区刺参养殖业迅速发展,有效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3.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使用合力规范。4、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单位已经较好完成申报标准文本规定的各项内容。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