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网7月26日讯:私欲贪婪最终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倍受龙港人民关注的原龙港镇黄家蓬村村委会主任周承抄涉嫌受贿案先后于7月21日下午在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作为苍南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素材,开庭当天,有许多党员干部前来参加庭审旁听。
被告人周承抄,男,汉族,1968年9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原龙港镇黄家蓬村村委会主任,因涉嫌受贿罪于2011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经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同年4月3日被依法逮捕。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中指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周承抄任龙港镇黄家蓬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审批农村个人建房土地“农转用”手续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龙港镇黄家蓬村陈正佐等八户办理土地“农转用”手续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并于2010年10月—2011年农历春节期间,分三次收受郑博金所送人民币共计30万元。该院认为,被告人周承抄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处理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周承抄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在庭审时,公诉人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最后,审判长认为控辩双方焦点已明确,法院将在认真合议之后对以上案件择期作出判决。
针对以上案件,公诉人认为,周承抄案件在苍南县创造了一项受贿的记录,作为一个基层组织的村主任,就单单一个请托事项,单笔收受贿赂数额竟然达到了30万元,这绝对让人触目惊心,教训十分深刻。私欲贪婪最终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该案的法庭审理,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