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27日上午,记者从龙港安监所了解到,日前安监所对全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对没有资格证书而又不参加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将按规定给予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及《关于深化2007年度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日前安监所对全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基本管理知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等专业培训。在我镇辖区内所有未取得安全合格证书或证书已过有效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
据龙港安监所负责人介绍,对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