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关于推广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今天上午,全县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新政策会议在我镇召开,县民政、国税、地税及全县各福利企业有关负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我县共有民政福利企业38家,职工总数1900多人,其中残疾职工68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35%。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把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残疾人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2002年到2007年上半年的5年半期间,累计退还增值税6910 万元。为发展我县福利企业经济,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会上,县国税、地税、民政等部门对落实残疾人就业以及税收优惠新政策分别作了介绍。据了解,在新优惠政策中,其中规定了企业必须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残疾人人数必需占所在企业人数的25%以上。同时企业要为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所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会议还要求各民政福利企,要严格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