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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号台风(百合)防御工作的通知

2007-09-15 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导读] 传 真 电 报 发往单位:沿海各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签发: 办公室、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7)89号 机 发 总 号2007年9月14日10时发出 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百合)防御工作的通知 今年第12号台风(百合)14日08时中心位置在定海东南方向大约

 

 

 

     

 

 

发往单位:沿海各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签发:

          办公室、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发报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 (2007)89号

机 发 总                                      2007年9月14日10时发出

 

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百合)防御工作的通知

 

今年第12号台风(百合)14日08时中心位置在定海东南方向大约92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在北纬24.4度,东经129.4度,中心气压97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33米/秒)。台风的7级风圈半径26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00公里。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预计台风中心未来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为做好12号台风防御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沿海各地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监测和预报。及时研判台风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当前防御形势,研究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突出重点,做好防御工作。根据省气象台初步预报,本次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海面有7~9大风,海洋与渔业、交通等部门要及时通知在可能受台风影响海域作业的渔船和其它船只回港避风;要做好沿海养殖户及养殖设施的防御台风的准备。各级防指领导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提前调配好工作力量,在台风影响消除前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做好防御准备工作。

 

抄报:国家防办、太湖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

责任编辑:chen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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