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营经济科技城
一、项目编号:03
二、项目所属地区:苍南县
三、项目名称:
四、项目所属行业:
五、项目性质:
六、项目背景及建设条件:
七、项目准备或进展情况:
八、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九、财务评价:
十、合作方式和内容:
十一、项目可提供的合作条件:
浙江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工业地块开发项目
一、项目编号:11
二、项目名称:工业地块开发
三、项目所属地区:苍南县
四、项目所属园区:浙江苍南临港产业基地
五、项目背景及建设条件:
苍南临港产业基地是浙江省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温州市四大临港产业基地之一,是苍南县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之一,也是实现苍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基地规划总面积为59.75平方公里,位于苍南县东部滨海地段,基地拥有鳌江、巴曹两个港口,横跨龙港、芦浦、巴曹三镇,甬台温高速复线环绕基地。其中启动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8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基地已引进15家工业企业,总用地面积974.8亩,共引进资金约19亿元。
六、项目准备或进展情况:
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控制性详规、防洪规划、规划环评已编制完成。启动区建设已日臻成熟。连接龙港世纪大道通往萧江高速口的时代大道已启动建设,基地启动区内“三横一纵”道路网建设也正在进行。启动区内污水处理厂、11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都将相继动工建设。
七、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要求:
(一)招选地块位置情况。
A地块:座落于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C地块,总面积为100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B地块:座落于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C地块的友谊大道与疏港大道之间。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若A、B两地块项目用地需要再分割,则项目投资总额(包括利用外资额)要求按面积占比作调整。
(二)招选的基本条件
1、拟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及本县产业导向政策,重点考虑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同时要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
2、项目规模:
(1)企业拟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在10亩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浙土资发〔2003〕93号、浙政发〔2004〕37号文件的要求;同时对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
(2)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外商投资项目每亩实际利用外资须在5万美元以上;
(3)企业拟投资项目平均每亩土地上缴税金不低于18万元。
3、企业原投资项目平均每亩销售收入400万元以上,平均每亩土地上缴税金18万元以上,企业年纳税额15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连续增长。以上三项指标以申报前一年的数据为准。
4、投资业主必须保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并承诺若不如实申报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招选企业必须在苍南县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建设规模符合规划部门要求。
(三)招选优先条件
1、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每亩土地的实际利用外资在10万美元以上;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独资、合资项目。
2、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原投资项目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年上缴税金400万元以上,平均每亩土地年销售收入600万元以上,平均每亩土地上缴税金30万元以上的规模效益型项目;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项目。
3、项目产品或关键技术符合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且拥有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并通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债技改项目;国家863计划产业项目。
八、项目合作方式:独资或合资(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九、项目中方可提供的合作条件:
基础设施做好三通一平(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
十:项目中方情况简介:
苍南临港产业基地规划总面积为59.75平方公里,位于苍南县东部滨海地段,基地拥有鳌江、巴曹两个港口,横跨龙港、芦浦、巴曹三镇,甬台温高速复线环绕基地。其中启动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8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基地已引进15家工业企业,总用地面积 974.8亩,共引进资金约19亿元。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官光强 林文彬
联系电话:0577-68685153 68685161
传真:0577-68685160
地 址:苍南县龙港镇南城路131号(小包装工业园区综合楼内)(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和江南海涂围垦开发建设指挥部)
邮政编码:325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