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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标准渔港建设规划征求意见会在我镇召开

2007-06-01 高友祥 倪庆东 中国龙港网
[导读] 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标准渔港建设,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和谐渔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月30日下午,全县标准渔港建设规划草案征求意见会在我镇召开。副县长董旭斌及12个沿海乡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渔港是沿海渔区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既是沿海防灾减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渔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多年来,我县的渔港在防灾减灾、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渔

    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标准渔港建设,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和谐渔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5月30日下午,全县标准渔港建设规划草案征求意见会在我镇召开。副县长董旭斌及12个沿海乡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渔港是沿海渔区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既是沿海防灾减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渔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多年来,我县的渔港在防灾减灾、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渔业、致富渔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超强台风等海洋灾难性气候对我县的影响,现有渔港数量偏少、标准偏低、布局不合理、抗风浪能力弱等问题十分突出,渔民要求加快标准渔港建设的呼声十分强烈。

    会上,董旭斌要求各县要依法管理和保护渔港,经批准认定的标准渔港要划定陆域、水域范围,明确港界,并根据需要设立界碑,渔港范围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因建设需要确需占用渔港陆域、水域和渔港设施的,应当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占用渔港或部分改变渔港功能的,按照“占一补一”和“补偿在先、占用在后”的原则,由占用者负责异地重建和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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