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2日,记者从龙港地税分局获悉,截止到2日上午,我镇有535位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的居民向该局申报了个人所得税。
原本定于3月31日为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截止时间,由于31日恰逢星期六休息日,税务部门决定将个税申报截止时间顺延到4月2日。在登记申报个人所得税的535位居民中,他们大多是企业老板、股东、个体工商户和来自金融、烟草、电力等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要自行申报所得税的通知后,上述人员都比较积极主动地向龙港地税分局做了申报,履行了公民应尽的义务。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早些时候发出警示:到最后截止申报时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仍没有到地税部门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将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