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行人迅速逃逸
3月8日21点45分左右,龙港镇世纪大道一辆轻型普通小客车碰撞路过的行人,致使该行人身受重伤。小客车司机见此不仅不报案,反而驾车逃离现场。苍南交警大队龙港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及协助抢救伤者。该行人送往平阳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3月9日死亡。
破案工作迅速展开
案件发生后,县交警大队领导立即率领办案民警赶赴现场指挥处理事故并开展破案。了解现场情况后,立即分成两组展开工作,一组在交通要道设卡盘查过往车辆,寻找逃逸车辆的蛛丝马迹。另一组在现场勘查,提取现场车辆碰撞后的破碎遗留物,走访事故现场目击证人。
至3月9日上午10时许,第一组办案民警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相关信息和线索,第二组办案民警提取到逃逸车辆碰撞后掉落在现场的仅不到20平方厘米的前保险盖碎片。
3月9日下午,苍南交警决定成立侦破小组,继续扩大侦查范围,搜集有关线索,要求务必破获此案。侦破小组一方面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事故现场遗留证物进行技术鉴定,并初步判定肇事逃逸车辆为“长安之星SC6371A”小客车。另一方面,侦破小组民警与苍南和平阳两县60多家车辆修理厂取得联系,察访有没有与逃逸车辆损坏情况相吻合的车辆送修。此外,侦破小组民警继续走访事故现场群众,希望能够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民警终于找到当晚发生事故时的目击证人。可惜的是,由于当时天比较黑,该目击者并没有看清楚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和具体模样,只记得肇事逃逸车辆大约是白色的。侦破小组立即通过车管所查询该车型的车辆,车管所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下,查找出全县700余辆“长安之星SC6371A”小客车。 随后,苍南交警全警动员,放弃双休日,采取路面巡逻、设卡、走访停车场、修理厂和电话查询等措施,对辖区内“长安之星SC6371A”小货车进行一一排摸,跟踪追查肇事车下落。
峰回路转案情大白
10日下午,钱库中队陈国松中队长在排查过程中经线人反映,一辆牌号为“浙CDD262”的长安之星小客车具有重大肇事嫌疑,并立即向破案小组报告,侦破小组通过上网查询、核实资料,证实浙CDD2627座小客车的特征与事故现场肇事车辆遗落破损物相吻合,根据所掌握的线索和相关证据,办案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及肇事逃逸嫌疑人。
办案民警随后与浙CDD262车辆车主取得联系,督促肇事嫌疑人投案自首。在警方强大的压力下,驾驶浙CDD262号车辆肇事逃逸的驾驶人许某不得不于14日上午9点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原来,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许某为了庆祝节日,当晚与姐姐从灵溪到龙港亲戚家中借了一辆7座“长安之星”小客车,准备约几位女性朋友于第二天外出旅游。就在当晚,许某驾驶“长安之星”小客车从龙港驶往灵溪方向途经世纪大道时,碰撞了一行人,为了逃避责任,许某肇事后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