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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07春节将有限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2007-02-02 李志军 中国龙港网
[导读] 本网讯:为了活跃节日气氛,让广大市民欢度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近日,苍南县有关部门发出通告,决定2007年春节期间允许市民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燃放文明、健康、安全、有序,苍南县政府决定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制燃放。燃放时间限上午7时至晚10时,除春节除夕夜外,市民可以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治安和交通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规定严禁在炸药库、油库、加油站、

    本网讯:为了活跃节日气氛,让广大市民欢度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近日,苍南县有关部门发出通告,决定2007年春节期间允许市民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燃放文明、健康、安全、有序,苍南县政府决定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制燃放。燃放时间限上午7时至晚10时,除春节除夕夜外,市民可以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治安和交通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规定严禁在炸药库、油库、加油站、煤气站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仓库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区域燃放;严禁在政府机关、医疗、学校、商贸市场、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口聚集地及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等所在围墙外侧50米以内区域燃放;严禁在山林及周边100以内区域、砖木结构房屋聚集区域及全县各交通要道燃放。

    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向禁放区运输烟花爆竹的、在规定时间外燃放烟花爆竹的,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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