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龙港商业中心
C-10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拍 卖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6年12月29日下午3时正,在苍南县招投标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对苍南县龙港商业中心C-10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及有关指标:
本次拍卖出让的为苍南县龙港商业中心C-10地块,坐落苍南县龙港镇西城路以南,镇府路以西,规划路以北,C-08 、C-09地块以东。该地块用地面积为12587平方米,出让面积为8865平方米,其中公共道路面积为37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654平方米,容积率≤5.15,建筑密度≤45 %,绿地率为15 % 。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绿化等公共用地面积以龙港商业中心C-10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具体技术指标以苍南县规划建设局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为准。
二、拍卖起拍价:人民币7599.6万元。
三、竞买对象:我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有意竞买者可于2006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工作日)到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或温州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温州市将军桥兴海路45号三楼)或温州市汇金拍卖行有限公司(灵溪镇江湾路458号)咨询、领购有关资料。
2、报名者应于2006年12月26日至2006年12月29日上午11时前到苍南县招投标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须另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报名时须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00万元。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后第二天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竞买人不足三人的,该次拍卖活动取消或延期。
5、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竞买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咨询电话: 0577-68708510 陈先生 0577- 64761729 董先生
0577- 88508816郑女士 0577-64775555 王先生
0577-64227390董先生
工商监督电话:0577-64762608 网址: http://www.cnztb.com.cn
苍南县国土资源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汇金拍卖行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