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意见和苍南县人民政府申请,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6年11月15-17日组织对省级环境保护准重点监管区———苍南县再生纺织业褪色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经审核,苍南县再生纺织业褪色污染整治工作达到了省级环境保护准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验收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06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有关苍南县再生纺织业褪色污染整治工作验收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举报电话:0571-2886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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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12
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