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12月10日,接到网友爆料称:龙港世纪大道与西三街交叉口这路口红绿灯,有段时间了直行绿灯不亮了,一直没有修复。给驾驶员朋友带来十分困惑行车难,容易造成错觉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尽快修复!
今早有网友向本网反映称:位于龙港白河路凯宇花园小区楼层外墙与完工的时候不一样,明显的感觉脱落是的。待后续本网微博、微信报道。
每年的9月和10月是卷烟市场销售的活跃期,故有“金九银十”一说,今年又是中秋、国庆两节接踵而至,让市场上卷烟需求一度升温。
今天网友向本编反应: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小学对面垃圾堆成山,臭气熏天,近十天无人清理,紧挨着就是幼儿园。 据悉:这垃圾堆积有十来天没人来了,又靠近幼儿园对孩子健康也不好。 望有关部门督促保洁员尽快清理整治!
今天下午,龙港镇一社区河长在巡河中,在圣旨牌河发现东河村菜市场河岸旁活禽屠宰交易摊位直接把活禽宰杀后洗掉的污水倒入河里,该河长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整改。
国家药监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
9月28日凌晨3点,县农业局联合龙港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龙港新城派出所联合对龙港江山社区、巴艚社区2个私屠滥宰窝点进行打击、取缔,现场查扣生猪产品345公斤,查获违法人员4名。
本网小编也正好下班路过此路段,发现该车依然还停在草坪上,车驾驶台留有车主138 ****3978联系号码,于是拔通了车主手机,叫他抓紧过来驶离草坪,先停在自家小道边上。
昨天晚上,龙港网24小时热线68580351连续接到市民李先生投诉称:人民路人行道上原本被环卫工人清扫的干干净净,现被这些不良商家(人民路509号、524号、526号、529号、533号)把工业垃圾不干胶废料直接倾倒在店铺前的人行道上
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深圳-没车”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声称“穿那么风骚,不强奸你强奸谁啊”、“7年就7年,出来我还强奸它”等等,该言论立即引发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未停车让行的驾驶员,将受到20-200元,记3分的处罚。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经过全面排摸和联合整治,截至2018年7月30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有不良行为,且无办学资质的首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7月26日,市卫生监督所公布了第一批游泳场所池水抽检结果,99家合格,43家游泳场所池水被查出不合格,其中苍南有8家。
苍南一市民被骗18万余元!“北京市公安局民警”称其涉嫌犯罪?!又是冒充公检法!!!再次紧急预警!!!
今天中午,一位年轻男子驾驶一辆电动车牌照为PY208360 行驶在苍南县龙港镇沿江路上,电动车上还带着3名儿童快速行驶。其中一名儿童站在扶手中间,另二名儿童一大一小坐在后面,十分危险。
根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未停车让行的驾驶员,将受到20-200元,记3分的处罚。
共抽取公共场所(除游泳场所外)47家,生活饮用水8家,医疗机构1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家。检查结果显示:
网友曝光:关于龙港镇城南社区河滨路118-125号后面一加工点疑为无证加工并是违章建筑,致使消防通道被堵,垃圾满地,蚊虫滋涨!还请有关部门关注!
为有力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县开展省食安县创建“亮剑一号”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近日,县市监局等部门在执法行动中,再查处1家食品经营过程卫生不达标的海鲜楼及1家无证且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基本要求的白酒小作坊,现对有关情况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