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从市医保局获悉,温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将于9月1日启动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随小布一起了解。
温州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待遇的下列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地居住证的居民;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在册学生儿童;
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0-18周岁(截至2025年9月1日):
189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630元/人,财政补助1260元/人。
注:下半年出生的新生儿,其筹资标准减半至945元/年,其中个人缴纳315元,财政补助630元。
18周岁以上:
198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660元/人(含长护险30元/人),财政补助1320元/人(含长护险60元/人)。
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请注意,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将面临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点击查看大图)
2025年度城乡医保在保人员不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缴费开始后可直接通过银行批扣、线上缴费、农商行网点等渠道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城乡医保费用。
2026年新增参保人员登记办理途径:
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和在校学生(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可通过浙里办APP、医保服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办理参保登记。
2025年度正常参保人员或已完成参保登记的新增人员缴费途径:
1.银行批扣:委托银行扣缴的人员在签约银行账户存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10月开始自动发起批扣。
2.银行窗口或税务窗口缴费: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行卡,到有开展业务的银行窗口或税务窗口缴费。
3.微信或支付宝线上缴费:
温馨提示:自2024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内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实行家庭共济的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2025年4月1日起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迎来重大调整 新政策鼓励大家连续参保 新增“连缴续保激励机制 +断缴漏保约束机制”政策 随小布一起来看看吧~ 自2025年4月1日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举例:当前,我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8.55万元。若王先生2025年-2028年连续4年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那么他在2029年集中参保期按时缴费后,他2029年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至39.05万元。 连续缴满4年是“门槛”,之后每按时多缴1年,大病报销上限就再涨5000元,在规定封顶线内,交得越久,能报销的上限就越高哦! 自2025年4月1日起,对当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提高其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举例:若王先生2025年未使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其2026年度的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39.05万元。 参保人员可叠加享受连续缴费和统筹基金零报销两项激励政策,其累计提高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我市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即38.55万 +(38.55万*20%)=46.26万。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未中断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含缴费当月)。 举例:如李先生2025年度是正常参保缴费的,但他未在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在2026年2月才参保缴费,那么他将于2026年5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的,且断保2年及以上,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断缴年份-1) 举例:如王先生未在2027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且2025年、2026年都是断缴的,若他在2027年1月参保并完成当年度缴费,那么他将于2027年5月1日享受医保待遇<3+1>。 觉得等待期太长了?不用担心!还可以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 可选择通过补缴未参保年度的保费来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至多修复至等待期6个月。 再回到刚刚的王先生,他就可以选择补缴2026年的城乡居民保费,这样待遇享受就从2027年5月1日提前至2027年4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