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龙港不少生产经营单位
会将闲置厂房或闲置生产设备出租
但是请先等等
各单位出租前
可得仔细看看以下案例
案件回顾
日前,龙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龙港新城某家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予以立案调查。
据统计,今年以来,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共依法查处此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起,其中包含5起通报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表现为出租方“只租不管”,未对承租方尽到应有安全监管职责,因而产生安全隐患,既凸显了当前部分群众安全生产与法律意识的淡薄,也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带来潜在威胁。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鉴于此,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呼吁各企业单位在承包或出租时
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
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出租方和承租方
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杜绝“一租了之”
“只收租不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也鼓励 广大居民和企业主体 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积极举报身边 涉及厂房出租的违规行为 做到群防群治,社会共治 为龙港的平安建设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