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编制单位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海洋博物馆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继续教育培训学院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委党校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产学研中心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教师进修学院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污水泵站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龙港市新城羽毛球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18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1. 龙港市海洋博物馆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2. 龙港市继续教育培训学院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3. 龙港市委党校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4. 龙港市新城产学研中心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5. 龙港市新城教师进修学院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pdf
6. 龙港市新城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7. 龙港市新城污水泵站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8. 龙港市新城羽毛球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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