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三城联创”工作,龙港第一农贸市场将于2023年2月8日关闭,进行改造提升工程,至4月第一农贸市场改造完毕后重新开业。为方便市民生活购买需求及商户经营活动,施工期间将设立临时经营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沿河南路2号-92号前 3.沿河南路40号前 4.沿河南路42号 5.沿河北路34号前 6.沿河北路32号西面 7.兴贤路274-392号前 8.兴贤路267-377号前 2.每个经营业主限定一个摊位,不得多占、抢占,不得转租转借,不得移作他用,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摊位资格,并采取相应处罚。 3.所有摊点均要确保商品质量,自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4.所有摊点均要注意消防、用电安全,严禁在经营场所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堆放杂物;严禁设置固定设施,严禁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音扰民。 5.所有摊点均要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至4月第一农贸市场改造完毕重新开业后,临时经营场所将进行撤除。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