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期论证报告》已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浙江省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期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关心龙港市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6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区位
根据原规划,舥艚中心渔港港区规划形成“一核三区”的总体布局。其中“三区”指的是渔港产业区、京港生活区、渔旅融合区。本次规划修改范围涉及渔港产业区陆域范围、京港生活区局部地块和渔旅融合区全部范围。规划修改用地面积92.57公顷, 其中渔港产业区陆域部分19.98公顷,京港生活区3.2公顷,渔旅融合区13.5公顷,水域55.89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涉及修改地块共21个地块,其中渔港产业区共8个地块,为B-1-1~B-1-8地块。京港生活区共3个地块,分别为A-2-9、A-2-13、A-2-14地块。渔旅融合区共10个地块,分别为A-2-11、A-2-12和C-1-1~C-1-8地块。
(二)原控规情况
《浙江省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1年5月经相关程序审查通过,并于同年7月通过龙港市人民政府审批(龙政发〔2021〕106号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相关控制指标如下表:
二、规划修改背景及必要性
《浙江省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在《浙江省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总体规划(2020—2030年)》的指导下于2021年5月经相关程序审查通过,并于同年7月通过龙港市人民政府审批(龙政发〔2021〕106号 )。原规划获批后市农业农村局和农林水利发展中心努力寻求项目的落地工作,渔港产业区的水产城项目、渔旅融合区的“渔港小村”和“渔文化广场”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但在项目落地的过程中由于原规划在地块划分、用地性质的符合性和兼容性、地块控制指标、交通组织等方面不利于项目的实施。为了使规划更加结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需对原规划进行规划修改,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原规划的地块划分、地块规划指标控制、地块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组织等方面进行重新研判,使规划为舥艚渔港区块的开发建设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依据。
三、附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