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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龙港市政务客厅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2022-10-19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龙港市政务客厅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加强重点单位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10月底(暂定),进入龙港市政务客厅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核酸未检测或超时限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建议提早到就近的核酸采集点完成检测。
请前来办事的市民朋友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出示“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有序排队,等候时与他人保持“1米线”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龙港市政务客厅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全力筑牢安全防线,希望市民朋友多一份理解和支持!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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