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对以下情形车辆违停行为实行“七必拖”整治措施,拖移车辆至指定停放点,并依法处罚。
1、在严管示范路上违法停车的;
2、在人行横道、网状线以及交叉路口违法停车的;
3、在桥梁上违法停车的;
4、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路段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5、公交汽车停靠站点违法停车的;
6、无牌车辆或有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违法停车的;
7、其他违法停车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特此通告。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19日
龙港市临港大道月湖停车场,联系电话:0577-6872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