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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下达2022年1-4月龙港市市场采购贸易政策兑现资金的公示

2022-08-29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关于2022年1-4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龙港市企业出口相关数据的函》和温州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出具理货证明,依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7号、《龙港市培育外贸新业态的若干政策意见》,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补助明细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补助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济发展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幢319室  

受理电话:68661187 68661179

附件:2022年1-4月龙港市市场采购贸易政策补助项目明细表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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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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