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2】41号)《2022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龙社发【2022】121号)精神,由第一轮区域内招生不足学校提出申请,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温州市教育局批准,7月19日,龙港市5所民办学校启动二轮补报。现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月20日至7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反映。
电话:0577-5991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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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