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视频 公告 双减 金融

关于拟下达2021年全年跨境电商出口额政策兑现资金的公示

2022-05-09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依据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龙港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龙港扶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 龙经发〔2020〕146号文件,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补助明细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9日至5月13日。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补助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济发展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幢312室  

受理电话:64258020 68007760附件:2021年全年跨境电商出口额政策补助项目明细表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2年5月9日

微信图片_20220509230723.png微信图片_20220509230826.png微信图片_20220509230849.png微信图片_20220509230906.png

责任编辑:costner1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