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港市泰兴南路道路提升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泰兴南路(泰安街至西城路路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限制时间: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9月15日,遇恶劣天气或其它自然因素影响的,交通限制时间顺移。
二、交通限制措施:
1、泰兴南路(泰安街至西城路路段)实施半幅施工封闭,保持半幅双向通行;
2、预留富三街路口、沿江服务综合体前路口通行;
3、施工沿线居民请事先做好通行准备,过往车辆尽量避开施工路段,可提前绕道人民路、西一街、文高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