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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2021年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第9号)

2021-06-03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关于暂停2021年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第9号)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国内仍有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今年端午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时期,也是中高考广大考生复习应考前的关键时段。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决定2021年端午节期间全市所有水域禁止划龙舟活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社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早谋划、早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划龙舟活动,不举行大规模群体性体育活动。


市委宣传统战部要加大对禁止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市公安局、市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事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各社区做好禁划龙舟管理工作。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集聚性活动,自觉遵守政府禁止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对管控不力,出现划龙舟的社区,由市纪委监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追究责任;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等活动,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扩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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