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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龙港江滨公园将加强管理,这些行为严令禁止!

2020-12-20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江滨公园是我市面向全体市民和公众开放的综合性公园,是市民休闲、健身的公益场所。为加强管理,打击违规设点、损坏公益设施等违法行为,打造生态和谐文明公园,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江滨公园范围内及周边道路。


二、整治时间:集中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19日-23日,现有违法占用公共设施、私搭私占的,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第二阶段:现场执法管理。2020年12月24日-25日,对未自行改正的违法占用公共设施、私搭私占的摊点和设施,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理。


三、经集中整治后,江滨公园将由专人负责管理,公园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1.严禁在公园内占用绿地及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组织烧烤、野餐聚会、乱扔垃圾、遛养宠物等。


2.严禁在公园范围内驾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3.严禁在公园公共设施上随意张贴、涂写、刻画,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品。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的,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暴力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均有权劝阻或向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举报电话:64202111


特此通告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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