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家人新居民服务中心协助政府,成功调解2起案件。2020年12月5日,罗某(四川省筠连县)驾驶货车行驶至龙港市时代大道与新城华府对面,不慎将杜某(山东省武城县)当场撞死(具体该案件经过以交警大队调查核实为准)。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向龙港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12月7日下午,龙港市人民调解协会理事、壹家人新居民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及理事长许标、龙港市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吴绍旭、龙港市人民调解协会理事黄国海协助政府在矛调中心进行面对面经考察询问,最终调解达成协议,周某(安徽濉溪县系车主),罗某(四川省筠连县系驾驶员)一次性赔偿杜某家属(山东省武城县)120万元整,该款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该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该事故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另外一起案件发生于2020年12月8日,陈某(温州苍南)让刘某(系刘某家属长子,安徽蒙城县人)在钱库将军村维修叉车期间,因千斤顶滑落导致刘某当场死亡。为此,双方发生“非正常死亡纠纷”,向钱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12月8日上午,苍南县新居民“乡音”调解队副队长、壹家人新居民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及理事长许标、苍南县新居民“乡音”调解队队员张涛、钱库人民调解委员会胡德聚,黄开银等人接到调解通知,前往钱库派出所调解。经了解,各方当事人认同纠纷简要事实,经调解,12月8号下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陈某一次性赔偿刘某人民币80万元整(捌拾万元整),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该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等依法赔偿的全部包括在内。该案件得到及时解决,人民调解有助于社会和谐发展,为预防“民转刑”出一份力量。
来源:龙港市壹家人新居民服务中心
供稿:郑 洁、司秋莹
编辑:郑 洁 拍照:许 标、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