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打住,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了!
1.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货款和信用卡申请; 2.五年内暂停相关人员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随后,收购银行卡的苍南人厉某被警方抓获,据其交代,他将收购过来的5张银行卡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不法分子用于网络犯罪,涉案金额达23万元。 目前,厉某等2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自今年10月初“断卡”行动以来,龙港市公安局以“心防五入”为载体,以平安妈妈、龙城众队等社会组织为抓手,最大程度普及电诈知识尤其是“两卡”犯罪知识,截至目前共开展入户宣传近1万家,发放“断卡”宣传手册1万份,在微信朋友圈以广告的方式推送“断卡”链接、推文2万次。
同时,龙港警方联合通讯运营商和金融管理部门落实行业整治、源头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进一步强化联动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惩戒,各通讯运营商严格审核通讯号码实名制,银行网点持续开展银行卡排查整治,及时清理“僵尸卡”“一证多户”。
1.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
2.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果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一经公安机关查实,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