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港市湖振线公路提升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湖振线公路(世纪大道至灵龙大道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限制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1月31日,雨天或恶劣天气顺延。
二、交通限制措施:
湖振线公路(灵龙大道至世纪大道路段)分段施工,分段限制通行,施工封闭路段预留通往龙金大道方向路口;
施工封闭路段沿线居民请提前做好通行准备;全线禁止除施工车辆以外的大货车驶入;过往车辆请提前绕道龙金大道、世纪大道、灵龙大道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