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关于2020年3-4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龙港市企业出口相关数据的函》,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24号通过的《2020年温州(鹿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扶持政策》规定,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补助明细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补助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济发展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幢310室 受理电话:64258048 59911709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2020年3-4月龙港市市场采购贸易政策补助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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